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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办养老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

发布时间:2014/2/21 分类:鹤童新闻 来源:互联网


一.服务水平相对落后。我省民办养老机构多数存在规模小,基础弱、设施简陋、档次低、收费低、管理和专业化水平低、服务层次低的问题,多数民办养老院(公寓)只能提供吃穿住等简单服务,根本达不到养老服务标准的要求。如:有些简陋单一的养老场所,室内或阴暗潮湿,或闷热难耐,或臭味弥漫,没有活动空间,也没有简单的医疗保障,更难以满足失能、半失能老人的特殊需求。

二.行业管理缺失标准。民政等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部门,目前仅能做到的是登记审批,在加强监督和管理上还缺少力度,致使一些民办养老机构由于长时间游离于监管之外,致使机构规模和服务质量良莠不齐。对养老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工作人员的选用更是缺乏统一标准,省直和各市地都没有养老行业协会,在横向沟通交流和对上反映诉求方面渠道不畅,

三,从业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、学历低、专业人员少、专业水平低、流动性大等问题,服务质量很难保证。

几点建议

一;打造主体,形成产业。把发展养老产业作为推动民办养老发展的突破口,探索民办养老产业化、市场化的路径。其中,小城镇建设及商品房开发等新区建设上,优先吸纳社会力量,建设具备医疗康复、健身娱乐等多种服务功能的老年人宜居小区,实施养老院式管理,形成融居家养老、社区养老、机构养老为一体的新模式,以养老产业拉动医疗、餐饮、信息、金融、保健等多种服务。对于社会力量兴建养老小区,要给足政策条件,如:配置用地指标,返还土地出让金地方留成部分;允许商服面积出售,允许出售老年公寓使用权;减免各种规定的费用;允许社会赞助,专项列支、税前列支、专款专用并作为企业资本。

(二)健全制度,强化监管。一方面,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服务评估、评审制度,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,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组织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,政府补助对象等方面开展评估、评审。加强对养老服务市场的监管,健全完善准入制度,完善养老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,实行分类管理、分级护理的服务方式。另一方面,建立具有组织、指导、服务、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,加强信息化建设,以强化对养老行业的管理。

三)培养人才,提升质量。在高等院校、中专学校和职业院校等设置老年护理、饮食、医疗保健、心理慰藉、社会工作等专业,定向培养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,形成专业人员的培养机制,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保障。同时,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从业奖励机制,通过特殊岗位津贴、社会保险补贴等形式,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民办养老服务事业,吸纳养老服务人才。

四.要解决民办养老院普遍存在的护工难招问题,必须将护工这个行业职业化,建立护工登记制度,让熟练的护工能拿到更多的收入。政府相关部门对护工进行补贴是必要的,但这份补贴必须直接发放到护工手中。“如果养老院和政府补贴加起来每月有3000元左右,也许肯从事这行的人就会多了。”

五.关于缓解一床难求床位空置问题,我认为,坚持品牌特色,实行分类经营,才能避免市场无序竞争。政府要积极引导建设适应不同老人群体需求的、有特色的养老机构。随着高龄化和空巢化趋势的加剧,如何为有需求的患病和失能老人提供特殊而专业的医疗护理?建立的医养结合养老新模式,通过将医疗服务与社会养老相结合,摸索出了一条社会养老的新路子。这种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正在全省范围内推广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