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区财政局、税务局、民政局:
根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)规定,经天津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、天津市民政局联合确认,现将获得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,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三年内有效。
附件:2023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(第一批)
天津市财政局
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
天津市民政局
2023年12月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附件
1.天津市慈善协会
2.天津市红十字会
3.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
4.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
5.天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
6.天津市老年基金会
7.天津市联合助学基金会
8.天津外国语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9.天津中国民航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10.天津市金桥慈善基金会
11.天津市鹤童老年公益基金会
12.天津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扫码咨询